个人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考试指导:个人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特许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
个人每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可扣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税率为20%。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如叶发明了一项自动化专利技术,于2004年8月以15万元的转让价格转让给A公司。A公司8月份交了6000元使用费,9月份交了9000元;9月,叶某将使用权转让给D公司,获得转让费收入8000元。叶某转让特许权使用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叶某两次转让该专利技术,应分两次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调入A公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9000)×(1-20%)×20%=2400元
调入D公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000×1-20%)×20% = 1280元[/br]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