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他人吸毒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一)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2)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刑罚,又犯本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70。什么是容留他人及其犯罪构成?【/br/】容留他人,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的房屋或者其他场所,召来、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治安管理秩序,又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健康权。犯罪的对象是自愿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如果被害人是非自愿吸食、注射毒品的人,不构成本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罪。
(2)客观方面是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所谓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是指为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故意包庇、提供场所和设施。
认识到容留他人应当注意:本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区别;本罪与强迫他人吸毒罪的区别;本罪与贩卖毒品罪的区别;主观上只能是故意为之。行为人明知是走私贩卖毒品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或者为牟利而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毒品的,以走私贩卖毒品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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