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复习指导(二十五)

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复习指导(二十五),第1张

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复习指导(二十五),第2张

非生态污染影响(一)(续)

三。确定评估范围1。确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原则和依据:生态因子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依存是划定评价范围的原则和依据。非污染生态影响评价的范围主要根据评价区及周围环境的生态完整性和敏感生态目标的保护需要确定。对于一、二、三级评价项目,应以受重要评价因子影响的方向为拓展方向,一般不少于8 ~ 30个㎞,2 ~ 8个㎞,1 ~ 2个㎞.
2。确定步骤:维护区域生态完整性和保护敏感生态目标是确定评价范围的首要要素。因此,确定范围的步骤如下:(1)明确建设项目的现有项目内容和布局,根据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特点,分析生态影响的主要特点和范围。⑵如果只是造成局部的、短期的、可恢复的一般影响,直接影响的方向可以确定相应的扩展方向范围。⑵如果存在非局部的、潜在的、长期的、重要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应从维护生态完整性和保护敏感生态目标的需要出发,确定评价范围。
课堂练习:1。下列说法错误的是:(c)。
a .生物量是指单位面积或体积内生物的重量;
b .生态因素是指生物或生态系统的周围环境因素;
C .频率是指某一区域内某一类型的瓷砖占景观系统中瓷砖总数的百分比;
D .生物群落是指在某一区域或某一生境中,各种生物种群相互松散结合的结构单位。
2。对于影响范围为20 ~ 50平方公里的项目,其区域内生物量减少量大于等于50%的,生态影响评价等级应为(B)。
a级1
b级2
c级3
d级4
3。在生态影响评价过程中,对于一级评价项目,应以重要评价因子受影响的方向作为扩展方向,距离不应小于(c)。
a . 2 ~ 8㎞
b . 30 ~ 40㎞
c . 8 ~ 30㎞
d .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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