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17:矿长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引发事故案

案例分析17:矿长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引发事故案,第1张

案例分析17:矿长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引发事故案,第2张

煤矿是一个有很多头的独眼井。某日,该矿地面11千瓦的局部通风机停风。大约2小时后,机电人员买了一台5.5千瓦的局扇安装好,通风恢复。16名工人下井后,测得的瓦斯浓度为5.5%。矿工小王上井找矿长说:“井里瓦斯太高。我们是不是应该等一会儿再下井?”矿长说:“你先凑合一班,我马上派人去买风扇。”小王道:“这事怎么凑合?我不敢下去。矿长说:“你是领导或者我是领导。听我的,先下去工作,不然扣你这个月的奖金。“小王不得不在地下工作。5个小时后,井下发生瓦斯爆炸,包括小王在内的16名矿工全部遇难,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
分析事故原因。

参考答案:
这是一起因强迫员工冒险作业造成的严重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职工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当前,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或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舍利忘义,不顾职工生死,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这种现象并不罕见。
本案中,11 kW的局扇更换为5.5 kW的局扇后,通风能力不足,无法有效排出瓦斯,导致井下瓦斯超限严重。但矿长急于赚钱,急于出煤,无视工人的建议,明知井下瓦斯严重超限,达到爆炸浓度,还逼迫工人铤而走险。同时,当工人向矿长提出“等一等再下井”的建议时,矿长不仅不接受建议,还威胁要扣奖金。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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