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工程签证中的潜规则(一)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中的潜规则(一),第1张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中的潜规则(一),第2张

一些施工企业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通过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沟通,填写签证表格等流程,通过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或提高价格,来保证自己微薄的利润。
设计变更、进度加快、标准提高、施工条件、材料价格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发生,从而影响工期和成本。一些施工企业在残酷压价低价中标后,利用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漏洞,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来增强签证表格的有效性,使签证结果得到合理固定,通过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或提高价格来保证自己的利润。【/br/】利用visa的公信力对主体工程进行签证变更,是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费用而达成的补充协议——如果施工过程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施工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一致,需要调整工程造价、延长工期、赔偿损失,经双方书面确认的签证可以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加或减少工程造价的证据。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签证主要有三种: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经济签证、项目联系单。这三类签证的内容、主体(签发人)和客体(使用人)不同,作用和目的不同,在结算中的重要性(可信度)甚至不同。
目前在工程结算和价格评估中,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出具的程序的可信度要高于施工单位发起的程序。现场经济签证多由施工单位申请,现场经济签证的信任度较低,因为利用签证进行多次支付的情况比较普遍。因此,施工企业为了保证其利润,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将签证变成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书。如果没有,也将成为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联系单,最后是现场经济签证。
提高签证表格的有效性,固定签证结果。施工单位在填写签证表格时,总是要把签字的内容尽量说清楚,并确定价格。这样在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减少的空就会大大减少,施工单位的签证结果也就有效固定了。
施工企业填写签证时,应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需要填写的内容。如果能直接签总价,就不签单价;如果能直接签单价,就不签工程量;能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不签事实;不得以文本形式签署任何图纸(草图、示意图)。
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利于计价结算的原则填写费用签证。有签证结算协议的,填写的内容与协议约定的定价口径一致;没有签证协议的,按照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照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再者,签证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来处理。
根据不同合同类型的签证内容,施工企业应尽量详细、有针对性地填写。可调价格合同应至少有登录数量;单价合同至少应由签收数量和单价确定;总价合同至少应确定签收数量、价格和费用;成本加报酬合同至少应签入人工、材料(应注明材料规格)、机器(机械台班配合人工问题)和费用。尽量多画些图。此外,签证还应注明税前费用或税后费用。
通过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或提高价格,施工单位除了按照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正常的工程施工外,还可以利用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中的缺陷以及投标时发现的投标技巧,通过设计变更增加利润。设计变更,尤其是有利于施工单位的设计变更,是当前施工企业创造利润的重要手段。【/br/】一、当结构的某些主要部分已经设计完毕,其附属结构或某些分项工程的设计由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在设计中注明,如大型结构的预埋件、结构配筋、加固方案等。,这相当于帮了设计单位的忙,自然是施工企业盈利的机会。
其次,当设计要求与施工企业已经熟悉的施工方法不同时,施工企业会试图使设计改变施工方法,采用省时、省工、省机械、有利于施工企业利润的施工方法。比如短肢剪力墙,采用大钢模板施工,而不是组合钢模板施工。
三、申请变更设计图纸中难做、无价值(或报价低)的项目,相应增加报价高的工程量,如去掉檐廊装饰、增加基础深度、桩布置密度、梁柱截面尺寸配筋等。
第四,让设计单位将工程项目中已包含在规范(或定额)中的附加工作内容作为强制性要求写入设计结构要求中,如混凝土桩超灌1m,地下结构超灌20cm等。例1:某工程设计交底要求钻孔灌注桩超灌1.5m,打入岩石0.6m,施工企业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地方定额中钻孔灌注桩工程量规定为设计桩长加一个桩径,已考虑超灌素混凝土因素。根据设计要求,企业地下室基础超灌高度另行计算,增加费用1.5m(审查咨询工程师现场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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