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列入国家计划,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城市政府组织的集资建房单位建设,以微利价格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是有社保的商住。它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房价相对于市场价格适中,能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设计、单体面积设置、建筑标准等方面强调房屋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根据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特许权费、勘察设计费、前期工程费、安装费、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费和1%-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低利润价格出售。只卖不租。成本价由七个因素组成(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安装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利润在5%以内)。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销售价格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上述因素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允许擅自提价。
土地取得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免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以商品房转让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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