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精讲班第9讲讲义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精讲班第9讲讲义,第1张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精讲班第9讲讲义,第2张

动词 (verb的缩写)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地域范围(熟悉)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对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地域范围有明确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需要进行权属登记。除此之外的其他房屋权属登记参照《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执行。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所有权登记的地域范围已经扩大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例:我国不动产权属登记的地域范围是指()。
A .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需要办理权属登记
B .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需要办理权属登记
C .城市规划区外国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需要办理权属登记
d .在城市规划区外的集体土地范围内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需要进行权属登记
答:答
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区域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需要进行权属登记。 六。不动产权属登记的种类(掌握)
不动产权属登记分为房屋总登记、房屋初始登记、房屋转移登记、房屋变更登记、房屋他项权利登记、房屋注销登记、土地变更登记八种。
1。总登记也称静态登记,是在一定行政区域和一定时期内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因未建立完整的产权登记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原产权登记遗失、混乱而进行总登记。要全面清理房屋产权,梳理产权登记,建立产权管理新秩序。
总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登记期开始后30日内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以下有关事项:一般登记的面积、申请期限(注明起止日期)、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登记人应当携带的文件、证件)、受理登记的地点(可以是登记机关所在地,也可以是登记机关设立的登记点)、其他应当公告的事项(如登记费
例:在一定行政区域内、一定期限内的房屋所有权登记为()。
A .定期登记
B .一般登记
C .初始登记
D .动态登记
答案:B
解析:一般登记也称静态登记,是在一定行政区域内、一定时期内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2。初始土地登记初始土地登记是指由土地登记机关同时对全部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一定范围内的其他权利进行集中统一登记。因此,也可以称之为土地总登记。
3。房屋初始登记是指对新建房屋申请人,或者以前未登记的原房屋申请人进行登记,取得原所有权。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的新建房屋和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权利人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开发土地上新建房屋的登记,权利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权利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文件。
4。房屋转移登记是指因买卖、赠与、交换、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而发生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登记。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申请转移登记,应当提交原房地产权属证书和与房地产转移有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例一:房屋转移登记是指因()等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登记。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A、买卖、赠与
B、交换、继承
C、划拨、转让
D、咨询、经纪
E、分立、合并、裁决
答案:ABCE [/br
例2:下列情形,应当办理房屋转移登记()。(2004年试题)
A .部分房屋拆迁
B .法定名称变更
C .分配的房屋
D .继承的房屋
E .分割的房屋
答案:CDE
解析
5 .房屋变更登记。房屋变更登记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因法定名称变更或房屋状况变更而进行的登记。因改建、增建房屋导致房屋所有权人法定名称变更或者房地产状况、用途变更、门牌号码变更、道路名称变更、房屋面积增减、部分房屋被拆除的,房地产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房地产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例:因房屋翻建、改建、增建而增加或者减少房屋面积的,房屋所有人应当申请房屋登记()。
A .注销
B .变更
C .转让
D .初始
答案:B
解析:变更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人因法定名称变更或房屋状况变更而进行的登记。因房屋的翻建、改建、增建而变更权利人法定名称或者改变房地产状况、用途、变更门牌号码、变更道路名称、增减房屋面积的
6。房屋他项权利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是指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登记。申请他项权利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以国有无房土地(含建筑物、构筑物和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合同及相关协议和证明文件;(2)以房屋及其占用的土地作为抵押的,除提交前款所列证明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
7。房屋注销登记是指因房屋或者土地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权利主体灭失等原因而进行的房屋权利登记。下列情形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所有权要素之一灭失,房屋所有权已不存在的;(2)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房屋所有权人未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根据房屋所有权与房屋占用面积内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人一致的原则,原所有权人的房屋所有权也不复存在;(3)其他权利的终止:抵押权因主债权消灭,如债务履行完毕,房屋灭失或抵押权行使。典当期限届满,出典人赎回或转让典当物出售,房屋灭失,典权消灭。
不动产权利灭失的,原权利人应当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相关合同和协议文件。房地产权利灭失,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登记机关注销登记。
8。土地变更登记。土地变更登记是指经过初始土地登记的任何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他项权利及相关内容的相应变更。
例: ()指抵押权、典权等其他权利的登记。
A .房屋注销登记
B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
C .房屋变更登记
D .房屋初始登记
答案:B
解析:这就是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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