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规划“环评”搭建城市“骨架”

交通规划“环评”搭建城市“骨架”,第1张

交通规划“环评”搭建城市“骨架”,第2张

大规模的城市交通建设在中国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但地方政府显然不习惯综合评价。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教授朱坦近日提出,应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在城市空之间正确引导好“骨架”,实现城市、交通、资源的和谐发展。

朱坦表示,随着大量乡镇人口涌向城市,中国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其特征可以用“两个转变”来概括,即高速城市化和交通机动化。大城市的交通供需矛盾以及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严重阻碍了城市化进程。朱坦说,问题的症结显然在于交通规划不够科学合理。

朱坦指出,城市交通规划是政府决定未来交通体系建设和发展方向的关键决策。规划的结论将决定一个城市10-20年内的交通发展方向,间接决定整个城市的空格局。城市交通规划作为一个发展的战略问题,需要主动引导交通的增长和发展,不能局限于被动满足社会发展带来的提高机动性的愿望。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下,城市交通规划必须制定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管理方法,引导交通结构向低环境污染和不可再生资源优化利用的合理模式转变。否则会给城市带来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土地占用、生态破坏、能源消耗等一系列问题。

据了解,目前国内普遍使用的交通规划技术是基于交通状况调查和规划模型预测技术。朱坦认为,这种方法和技术有很多局限性:一是未能从资源、能源、环境的角度充分考虑城市交通系统的能源消耗、土地资源占用和污染物排放;第二,实现城市交通系统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不是规划的首要任务。但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国交通规划部门的设计人员多为路桥工程设计背景,相对缺乏环境污染监测、预测、防治、环境资源价值评估等基础知识。因此,很难综合考虑影响城市发展潜力的各种因素,制定出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交通规划。

城市交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保证交通规划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对城市交通规划具有重要意义。朱坦建议,首先,应尽快完善交通规划环评的管理体制和组织建设。有关行政部门应尽快建立评价标准,以规范和监督评价的实施,明确参与评价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同时,应尽快成立专门的城市交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来负责这项工作。其次,在试点城市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推进城市交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化。建议评价单位和研究机构尽快制定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技术方案。包括建立能够与规划部门共享数据的标准化数据平台,为评价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技术基础,并首先确定几个城市作为试点,支持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研究,促进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交通规划标准化的发展。三是加快人才培养,组建一支既有环境知识背景,又有交通规划本身制定过程的专业队伍,同时从区域发展的角度组建一支专业队伍。第四,进一步加强跨部门交流与合作,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下突破行业壁垒,就备选规划方案的选择和污染缓解措施的修订进行深入探讨。

朱坦表示,交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一种重要的决策支持手段,将极大地促进生态城市的建设。目前,城市建设领域普遍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城市交通系统在城市环境目标的实现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建立一个与城市环境和城市生态相协调的城市交通系统,必须制定一个有利于城市生态和城市交通的发展战略。规划环评的职责是研究人工系统和生态系统的统一性,预测规划可能造成的各种环境污染和减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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