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人员谈风景园林的兴奋点设计
对于风景园林师来说,他们的很多设计思想和理念都可以称得上是优秀的作品。然而,在现有的公众审美潜意识层面下,景观资源的价值开发度(K)仍不到50%,优秀的思想和理念不被理解,难以实现其价值。针对这种情况,对于大众和景观设计师来说,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尽快大幅提高大众的审美能力,要么从景观设计方法的角度,寻找一种在当前大众审美潜意识层面下更适合实现其审美价值的设计思路。显然,前者难以实现,所以出路必然在于后者的选择。
既然风景园林是为大众服务的,那么它就被认为具有景观旅游的价值,因为它能不同程度地唤起人们的美感。从审美主体(大众)的角度来说,设计师在景观规划设计中理解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审美主体是审美活动的核心,审美潜意识层次是审美素质的基础,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特征直接决定审美效果。因此,可以划分审美主体的审美层次(与景点的层次有本质区别),并采取相应的设计对策。
1.安全感是大众审美的基本要求。
安全感是美感的基本保证,它构成了美感的基本层次。这一要求体现在参观者对整个审美过程的总体认识,所经历的环境,以及平面和立面在不同视点位置的可见度状态和变化频率空。例如,一个在森林里迷路的人几乎没有心情欣赏周围的美景。崎岖和不可预测的环境会让游客望而生畏。所以,最起码的安全感对公众来说是必要的。当然,有时候适当的冒险会激发游客的审美欲望,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刺激的作用。
但是对于工作生活节奏快,社会压力大的现代人来说,环境中太多的风险是不适合的。安全感是一个基本要素,它往往是美感的必要前提。
2.自然风光能让人心旷神怡。
根本原因是它能适应人们的审美要求,满足人们回归自然的愿望,表现为审美层面的一系列审美平台,即各种相互融合的景观信息能提供令人耳目一新的环境,给人以持久的舒适感。景区转型,有新的景区信息刺激游客,让审美平台慢慢波动。但总体来说,在一定的时间内,平台的“高度”会逐渐升高,达到一个点后再慢慢降低。此时,如果没有新的、强有力的景区信息进一步刺激,游客的审美平台“高度”会继续下降,直至恢复原状。
当平台区的审美主体受到强烈的景观信息刺激时,审美水平会在前一个平台的基础上急剧上升,使审美主体获得极大的审美享受,然后慢慢下降到下一个平台区。新平台的“高度”由于兴奋的特性和审美主体的审美潜意识,会比以前的平台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对整个审美过程产生深远的影响。一个审美活动的美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刺激点的数量和质量。只有在安全感的基础上,平台区和突变区的不断反复提升,才能使审美主体的美感层层递进,获得更好的审美效果。否则,如果把审美主体的美感局限在一两个平台区域,就很难达到理想的审美效果。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兴奋对美感的形成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景观设计师在景观设计中要突出兴奋点设计这条主线,同时合理安排景观生态和观赏效果,因地制宜,巧妙设计兴奋点。只有这样,它们才能适应当前大众审美素质水平的现实,才能充分发挥风景园林的作用。
事实上,中国传统造园理论非常重视意境的创造。“一峰之隔千里,一勺之隔千里。”意境无穷。这其实是一种刺激创造的形式。比如先扬后抑,这是中国古典园林中典型的对比手法。为了表现空室的开放性,要先建一个压抑的准备室空,让来访者在被充分压抑后豁然开朗。这种对比的强化,其实是一个令人兴奋的设计。如果没有预压抑,让来访者直接进入欢快空的房间,虽然也会给人一种开阔舒适的感觉,但不会产生兴奋感,审美水平在一个平台上。增加了准备室空,游客的审美水平可以通过刺激点进入更高的平台,从而达到提升审美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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