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指导:建筑设计基础知识一
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是业主对项目设计的要求,是项目设计的主要依据。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代替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书进行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设计项目名称和建设地点。2.批准的设计项目的文件号、协议号及相关内容。3.设计项目的土地用途,包括建设用地的地形地貌、场地内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和保留、需保留的树木和文物等。还应解释现场周围的道路和建筑物等环境条件。4.项目区的气象和地理条件以及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5.水、电、气、燃料等能源供应、公共设施和交通条件。6.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卫生、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资料。7.材料供应和施工条件。8.工程设计规模和项目构成。9.项目或生产过程的使用要求。10.项目的设计标准和总投资。1.建筑造型及建筑物室内外装修要求。
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总体设计说明书和各专业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工程概算四部分组成。初步设计文件的排列顺序如下:1。封面;2.标题页;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5.图纸;6.主要设备和材料清单;7.项目估算。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其技术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入本专业的初步设计说明书。总设计师对项目的总体设计在总体设计说明中讨论。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的内业工作,并提供有关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业草图、编制概算的补充资料等。应妥善保管。初步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审批要求:1。应符合批准的设计方案;2.可以用来确定土地征用的范围;3.能够相应准备主要设备和材料;4.应提供工程设计预算,作为审批和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5.可以用来设计施工图;6.可用于施工准备。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3月2日发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建[1992]102号)。
设计施工图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建筑安装初步设计或设计方案编制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内容主要是图纸,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或首页)、图纸、工程预算等。施工图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3月2日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建[1992]102号)中的有关部分。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和深度应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和图纸应准确、清晰。整个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各级设计人员的严格检查和签字后才能提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以下要求:1。可以用来编制施工图预算。2.能够安排材料、设备订单和非标设备的生产;3.可用于建筑安装;4.可用于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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