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指导: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总体设计说明书和各专业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工程概算四部分组成。初步设计文件的排列顺序为:
1。封面;
2。标题页;
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
5。图纸;
6。主要设备和材料清单;
7。项目估算。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其技术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入本专业的初步设计说明书。总设计师对项目的总体设计在总体设计说明中讨论。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的内业工作,并提供有关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业草图、编制概算的补充资料等。应妥善保管。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审批要求:
1。符合批准的设计方案;
2。可以用来确定土地征用的范围;
3。可用于制备主要设备和材料;
4。应提供工程设计预算,作为审批和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
5、可以用来设计施工图;
6。可用于施工准备。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3月2日发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1992]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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