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对策思考(一)

加强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对策思考(一),第1张

加强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对策思考(一),第2张

前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竞争日益激烈。中国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将如何发展,如何应对国际化、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到来,值得深思。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工程总承包管理的模式、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对策,以便更好地与国际惯例接轨,提高工程总承包管理水平。世界上有八种工程承包管理模式:平行承包、总承包(EPC、D-B、E-P、P-C等。)、总承包、施工联合体、施工合作社、CM模式、NC模式、BOT/PFI模式。工程总承包模式因其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已成为工程承包的主流模式和发展方向。CM模式适用于设计、招标、施工等工期要求紧的超大型项目。NC模式是业主完成初步设计后,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总承包管理模式。BOT模式是投资带建设、运营、移交的总承包管理模式。
1。我国工程总承包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不合理的总承包组织结构
由于计划经济的长期影响,形成了企业、部门、地区三重割据的局面,在专业协作下很难在短时间内形成经济规模。建筑业全方位综合改革的政策还不明确,比如勘察设计单位改制,推进总承包为主导方向。据统计,新增的35个资质类别中,有23个是按部门分类的。这种导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的市场准入方式和交叉管理方式,是建筑市场混乱的根源之一。由于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出现了大公司不强,小公司不小不专的局面。一级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太多,会导致总承包管理平台上竞争过度,管理水平低,利润窄空。
1.2对总承包管理模式认识不够,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很多人对总承包管理的概念很模糊,有很多误解。有人认为总承包管理就是工程造价加管理费,是增加管理费的“剥皮”承包方式,是皮包公司的行为。“小业主、大监理、总承包”的管理理念没有得到根本的理解和落实。20世纪90年代初,FIDIC条款引入中国,欧洲采用建筑师负责制,使中国企业对国际承包管理的一般做法有所了解,并在国内一些重点项目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对CM模式、NC模式、BOT/PFI模式了解不多,研究不深入,这对于我国总承包企业面对入世后的机遇和挑战以及国外承包商的竞争是非常不利的。
1.3业主还是有不规范的行为
。由于业主的建设目的、融资方式不同,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一些业主为了规避其限制,肢解、切块、分段招标,出现了低价承包、提前承包、随意分包、拖欠工程款甚至索要回扣等现象,这对项目总承包管理的有效开展十分不利。
1.4总承包法律地位不明确,分包市场难以形成
相关总承包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工程项目总承包条件下的分包外延远大于《建筑法》和《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从市场变化和需求的角度,对这一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对发达国家的相应制度进行了研究、探索和借鉴。一般来说,国际承包商没有自己的施工队伍。总承包后,大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同的专业分包商;而我国规定主体结构工程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自行完成,严重制约了总承包管理的发展、分包市场的形成和国际国内市场的占领。
1.5。复合型人才缺乏,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单纯的土木工程专业人才很多,但掌握新技术、懂外语、懂法律、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管理的整体素质也需要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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