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成考专升本民法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1.法定继承的概念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对称,也叫无遗嘱继承。
如果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继承遗产,就是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的法律特征是:
(1)法定继承严格基于个人关系。
法定继承人必须与被继承人有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由继承法直接规定。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①配偶
丈夫和妻子互称配偶。作为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必须以合法婚姻为前提。
非法婚姻关系不被法律认可,作为配偶无法继承;如果离婚了,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就不能再继承了。
②儿童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③父母。
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④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包括有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⑤祖父母
⑥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2.法定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顺序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这是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血缘关系和经济上相互依赖的程序决定的。
继承法规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三。代位继承和继承
1代位继承
(1)代位继承的概念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后代可以代位继承遗产。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我国继承法并没有限制代位继承的代数,即子女可以代替父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孙子女也可以代替祖父母继承曾祖父母的遗产。
(二)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继承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
(2)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代位继承人必须从未丧失继承权;
④代位继承人只能是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的适用
(1)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代位继承人不得代位继承;
②代位继承人不受世代限制;
③无论多少人活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只能得到代位继承人应得的份额;
④如果儿媳或女婿能成为第一继承人,不影响其子女成为代位继承人;
⑤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2.转移和继承
(1)继承的概念
继承的转移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或丧失继承权。如果他在遗产分割前死亡,他的继承权就转让给他的法定继承人。
在转让继承法律关系中,遗产分割前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让继承人;转位继承人的继承人称为转位继承人。被转让的继承人除可以继承被转让的继承人自己的遗产外,还可以继承被转让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2)继承的条件。
(一)被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2)被转让的继承人未放弃继承权而丧失继承权的;
③被转让的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转移给被转让的继承人。
四、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配
(1)总体平均分布;
(2)特殊情况下的分配
①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人;
(二)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人;
(3)有抚养能力和条件而不履行抚养义务的。
2.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接受者
适当的遗产可以分给被继承人以外的赡养被继承人的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比继承人更赡养被继承人的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