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控制的方法及程序(二)
2.进度调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商的机械和人力变化,技术管理失误,特别是恶劣天气,或业主的主观因素变化等。,都会给计划的实现带来障碍。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根据项目的实际完成进度随时调整或修订计划。
2.1关键线路的调整
当关键线路上某项工程的施工时间比计划时间长时(这意味着整个工期将延长),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修改调整计划或制定新的计划。但是,由于这种调整非常困难,承包商应该首先关注非关键线路,看看非关键线路上的项目是否提前。但是这种预付款是不能支付给关键线路的,而非关键线路上的机械和人员只能调整到关键线路上的某个项目(机械要和项目匹配,专业要与之一致)来改变关键线路的时间。如果非关键线路上的一个或多个项目提前,甚至提前量很大,但调整后的人员和机械无法完成关键线路上的项目,承包商将无法独自满足计划进度。为了满足工程关键线路按计划完成,承包商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增加新的机械和人员。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即使承包商主观上想延长时间,增加机械和人员,但由于施工过程的衔接、工艺流程、工程安排顺序、工作场地和作业面的大小等问题,往往无法实现其愿望,从而给计划的调整带来困难。因此,对于计划的调整,监理工程师在日常工作中要时刻关注关键线路上的工程是否可能受到影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了解工程进展的相关信息和个人情况。除了要求承包商在实施计划中进行周、月汇报外,如有必要,还应由监理工程师进行旬汇报或召开会议,以便及时解决与受阻工程进度有关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承包商应每2 ~ 3个月调整一次计划。
2.2非关键线路的调整
当非关键线路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差距时,需要对计划进行部分调整或延长一定时间,但这种延长不能影响关键线路的施工。
3。进度控制的程序
3.1承包商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审批
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件第14条规定,承包商应在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将符合合同要求的格式和细节的工程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承包人为完成工程而提出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法的总说明,即一般工程中的施工组织设计,供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后,应仔细审查进度计划,检查承包人制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是否合理,是否有可能实现,是否适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现场条件,避免用空孔不切实际的工程进度计划来指导施工。
3.2要求承包商编制年度和月度进度计划
对于一个项目,仅靠项目的总进度计划来控制进度是不够的,尤其是项目比较大的时候,需要编制年度和月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是年度进度计划实现的保证,年度进度计划的实现影响总体进度计划的实现。
3.3要求承包商编制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一些关键单项工程的工期往往关系到整个工程的总工期。因此,在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的过程中,要求单独编制关键单项工程的进度计划。单项工程的进度计划应服从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并按照一定的组织关系与其他单项工程相统一。否则,只要有一个单项工程没有按计划完成,总的进度控制目标就会影响按期完成。
3.4进度计划的审查与调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密切关注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不平衡,及时调整年度、月度和单项工程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的差距,通过调整年度、月度和单项工程进度计划来完成整个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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