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指导:建筑消防车道
消防车辆用于建筑消防的车道称为建筑消防车道。建筑消防车道可结合城市规划道路和建筑需要的车道使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消防车道都有各自的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建筑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难以设置环形车道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沿街建筑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穿越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应设置在适中的位置。高层建筑应设置连接街道和内庭院的人行通道,通道间距不应超过80m。当高层建筑内庭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超过24米时,应设置消防车道进入内庭院或天井。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供消防车取水。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应大于5m,消防车道下方4m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消防车道的尽头应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应小于15m× 15m。大型消防车的返回场地不应小于18m× 18m。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涵洞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高不应小于4m。树、支架空管道等。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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