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法规与施工辅导:房地产开发程序

二级法规与施工辅导:房地产开发程序,第1张

二级法规与施工辅导:房地产开发程序,第2张

是房地产和地产的总称。在物质形态上,房地产和不动产总是联系在一起的。由于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可移动性,所以称之为“不动产”。近年来的“物业”一词,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房地产业,它包括:土地开发、房屋建设、管理和维护、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出售和出租、房地产的抵押。其核心内容是土地和建筑物。
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相互依存,相互联系,但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行业。是建筑产品的生产部门,属于第二产业。房地产不仅是国土房管部门,还从事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活动。它具有生产、经营和服务的三重性质,是一个以第三产业为主的工业部门。
房地产开发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
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的编制,由城市综合开发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议书应明确项目的性质、规模、环境、资金来源、期限、进度、指标、拆迁、运营方式、经济效益等。属于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报市计委审批,大型项目也报建设部初审后报国家计委审批。非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大型项目,由城市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审批,报建设部初审,再报国家计委审批。
(二)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应包括项目背景及概况、建设条件、进度、投资估算、财务效益分析等。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申请建设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工程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固定场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用地位置和界址,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r/】《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和个人申请用地时,必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选址,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出具选址意见后,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四)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在一定期限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者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属于国家垄断。因为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只有国家才能作为所有者出售土地。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土地使用权方可转让。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拍卖、招标或协议方式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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