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振华代表在审议两个报告时表示,司法考试低导致法官、检察官从业门槛高,人才面临青黄不接的严峻形势。一些代表委员建议,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否则,地方法院人才断档现象将日益严重。
自2002年起,我国开始实施司法考试制度。这种考试制度有助于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严格限制检察官和法官的任用,但其水平之低一直让考生头疼。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戴玉忠代表说:“我有一个大学法学博士,工作水平很高,但就是过不了司法考试。”
王振华代表认为,司法考试难度太大,加剧了一些地方法院人才流失的现象。有的基层法院由于人数少,无法组成合议庭。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2007年,每名一线法官每年结案近150件。
王振华代表建议,国家应尽快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首先,它应该允许应届大学毕业生参加考试。二是已经在检察院、法院系统工作的人员参加司法考试,可以采取积分制。每个合格人员将获得一份证书,所有合格人员都有资格担任该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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