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专家解读《物权法》

房管局专家解读《物权法》,第1张

房管局专家解读《物权法》,第2张

在昨天举行的南京春季房交会上,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法规处处长恒力作了《物权法》解读的专题报告,引起了市民和开发企业的浓厚兴趣。

经济适用房交易不应该有“门槛”

“专有权是物权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指任何人不得干涉,包括政府的非法干涉。”恒力在报告中说,这实际上意味着其他人不应干涉。以南靖的经适房为例,恒力认为,经适房的购买者已经有了明确的界定,所以没有法律不能对交易设置这样的“门槛”,包括“5年内不得上市”、“上市后政府有优先购买权”等等。

拆迁时要明确“公共利益”。

鉴于前不久重庆的“拆钉子户”风波,恒力认为,应尽快细化“公共利益”一词。恒力说,美国规定,只要能提高社会效益,拆迁就符合公共利益。福特汽车公司为了扩大业务规模,在汽车城底特律征用了一块土地。在与当地居民发生纠纷后,它上诉到法院。最后,法院判决征地属于公益。原因很简单,认为征地可以扩大就业规模。

业主拥有的15%车库可能不适用

《物权法》还规定了住宅车库的所有权,明确提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由当事人通过出售、赠与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而南京市2004年底实施的《关于商品房附属房屋转让的若干规定》中车库的所有权被认定为“相当于标准配置总量15%的室内机动车停车位,室外机动车停车位全部为业主共有停车位”

编辑快速评论

清理房市,不要模棱两可。

近日,南京某楼盘因为违规销售,被房产部门叫停一个月。这是一个很好的信号:整顿房地产交易秩序是真抓实干。但也有市场人士是忧大于喜,房产中介本来是想把囤积的房子捂盘惜售的,但是等涨了卖了,那暂停岂不是正中不法开发商的下怀,还帮了购房者的忙?所以有人说整顿房市一定不能模棱两可。

最近全国多个城市房价暴涨,房市动荡。非一日之功,也与一些部门“光说不做”、执法温和有关。整顿房市的政策很多,有关部门不妨抓一些违规的例子给我们老百姓看看!然而,为什么雷声大雨点小呢?按照新华社前几天说的,看看那么多高官涉足建筑领域的劣迹就知道了。所以这次为期一年的房市整顿,重点是反腐。现在整改的大幕已经拉开,请相关部门雷厉风行。

大家都很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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