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命题规律点评
备受关注的2008年司法考试落下帷幕。自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建立以来,今年的考生人数达到了历史峰值。报名参加考试的超过37万人,实际参加考试的约32万人。参考人数的多少对考生的命运影响很大,足以让司法考试继续无愧于“第一考”的称号。为了让刚参加2008年考试的朋友复习一下历史,也为了让打算参加2009年考试的新兵了解一下司法考试的特点和规律,下面就简单分析一下考试题型。
一、分数的分布规律
2008年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试卷成绩统计
注:第四卷,第七卷,题目是随笔,二选一,内容涉及法理学和刑法。
与2007年试题相比,稳中有变——前三卷基本一致,第四卷有所变化,各科侧重点有所倾斜。具体来说:
前三册法理学、法制史、经济法、刑事诉讼法分值不变。民事诉讼、国际法、宪法、经济法分值变化不超过3分。司法制度和律师职业道德少了3分,但卷四案例题有一道小题,所以总体分数变化不大。
第四,今年的变化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四卷不考商法,整体分值降低;两卷四道论述题考查了刑法基本原理,大幅增加了刑法的分值,超过了民法,成为2008年司考的重中之重。
另一个很大的变化是,经济法各部门的法律考察重点是倾斜的。众所周知,经济法包含很多部门法。2008年考试大纲中删除了会计法和招投标法。但经济法今年整体分数不变,部分科目分数肯定会有所上升。或许出乎大家意料的是,今年的环保法问题有所增加,单选1个,多选3个,高达7分。相比之前每年1-3分,确实值得关注。虽然题量有所增加,但是考点比较传统,难度一般。证券法的地位也有了很大的提升,4道选择题,共8分。
虽然今年的考试成绩有所变化,但是从近几年的考试科目成绩综合来看,上表基本可以代表系内所有科目的占比以及未来考试的趋势。法理学在第四卷的讨论中有一个相对稳定的位置,而行政法、刑法、民法和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考查可能会以轮换的方式出现。
二、试题的特点
今年司法考题的特点是紧跟热点、全面考察、稳中求新。难度变化不大。大部分科目还是原来的难度,甚至有些科目有所降低。每年年底考试,当事人褒贬不一。但总体来看,今年的司法考题还是延续了传统的侧重,新的法律法规必考,综合强化的题目。具体来说:
第一,重点还是重点。民法中的抵押、刑法中的抢劫、犯罪形态、共犯等常见重要知识点;新增加的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律师法都有重点考察。国际法的一些考点,看起来稍微偏离了以往的常规重点,但总体来说,难度并不大,都是以基础知识点为主。司法考试其实每年都有比较晦涩的题目,这就需要我们注意知识点的衔接和复习的全面性。相比较而言,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题目相对稳定,比较平庸,仍然占主要分。
第二,题目的全面强化。主要表现在:首先,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在刑法的题目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如构成要件、因果关系等题目,都是以案例为支撑,而不是简单地考察理论。其次,加强了科目的综合性,在第四卷第五题最为明显,还考察了民事诉讼法、劳动法、法官职业道德等知识点。
第三,试卷中的四道论述题与时事政治密切相关。这也是2007年以来与以往考试的区别,也是近两年考试的特点。2007年的法治概念,2008年的三强,是当年最火的时事政治。它与法律和政治的关系非常密切,政治相关的论述题可能会成为未来司法试卷第四题的一个方向。所选论述题的素材来自于2006年的相关法律报道,在理论界也引起了一些争议。报纸、电视和其他新闻媒体也进行了专题报道。因此,社会热点与论述题密切相关。
从近几年的论述题考点来看,法理学基础理论仍然是必不可少的,但部门法的重要原理和原则也是考官青睐的,是法律事务人员必须掌握的。所以论述题在这两点上做文章是合理的。
第四,试题形式趋于稳定。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案例分析和讨论都是稳定的题型。今年试卷四的案例分析,虽然没有改错,只有问答,难度比以前小了,但不排除以后会出现改错。论述题的选题形式得到了广大考生和考生的肯定,而司法文书连续五年饱受诟病,延续这种论述题形式是近两年的一种趋势。
第五,题目更贴近现实生活,更务实。很多问题和选项叙述的事实是贴近现实生活的,或者说是当下的社会热点。比如公众非常关心的环保、股市等问题,可能与今年环保法、证券法的题量增加有关。民法、刑法等题型的叙述更加细致,侧重于问题的定性和解决,逐渐向考试的实用主义一面靠近。
说到这里,今年的考试还有一个独特之处,就是语言轻松搞笑。比如刑法的题目“出来不知道怎么戴好项链”,在紧张的答题过程中让人忍俊不禁。
位律师回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