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镇发展是化解大住房难题战略之举(二)
三。依托大城市,增加中小城镇集聚力,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
通过发展中小城镇,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的关键是增加中小城镇集聚力,实现大城市人口转移。中小城镇的发展应以大城市为依托,充分利用大城市的集聚和扩散能力,促进其进一步发展。
1。充分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吸引人口向中小城镇转移
以城市群为主要形式推进城镇化,走大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道路。随着大城市辐射吸引和扩散能力的增强,它们与周边城镇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全国各地出现了特大城市、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紧密结合的新城区。目前,以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为代表的城市群已基本形成,城市群成为城镇化的新趋势。我国“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指出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城市群的形成和发展是城市化的高级形式。在资源和环境约束下,有利于大城市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必须加强统筹规划,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龙头,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建立一个强大的二级经济中心和一批主要在小城镇和农村的三四级中心,不断完善城市群的等级结构,共同形成不同规模、相互补充、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使整个城市群区域协调发展。
大城市要依托优越的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实力和文化魅力,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向周边地区扩散人口、产业、资本、信息和技术。在中心城市组织生产、流通、生活、生态、旅游和向周边地区提供综合服务的过程中,中小城市、城镇和广大农村的各种经济社会活动应组织起来,组织成一个社区。进一步强化龙头城市对周边地区的扩散作用,通过科技、资金、信息的流入,带动周边中心镇、农村集镇和广大农村腹地的发展。这将促进人口向中小城镇转移,客观上缓解大城市的住房压力。
提高大城市周边地区的吸引力,发展卫星城,疏散大城市人口。根据城市化发展规律,城市化进入后期,扩散会上升到主导地位。因此,当大城市承载力出现问题时,要限制城区的进一步扩张,发展大城市的郊县和卫星城,疏解大城市的功能,提高城市密度,构建大城市体系,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比如,上海作为长三角的第一增长中心,要按照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原则,有机地疏散城市人口、工业和服务业,先向上海的郊县和中心镇扩散,再向江浙一带的周边城市扩散。
在上海的总体规划中,已经确定了中心城区的人口疏散策略。到2020年,人口由目前的980万人疏散,规划控制区为850万人。一些人将被疏散到郊区的中心城镇。除了上海的建成区,上海市规划局已作出规划,向区位条件较好的嘉定、松江、闵行、南汇、青浦、浦东国际机场地区扩散,增加新区和开发区的人口规模,在新区聚集相当数量的市区工业、高校和服务业。上海的产业(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人才)一方面会向郊区县的重点镇扩散,另一方面会和江浙一带紧密合作,向上海以外的一些中小城市扩散,比如南通、苏州、无锡、昆山、常熟、嘉兴、湖州、绍兴等地,相当一部分资金、技术、人才和产业会向这些条件好、交通便利、劳动力充足的地点转移。
发展中小城镇住宅产业。中小城镇及其房地产开发具有互动效应。中小城镇的发展为房地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发展房地产有利于中小城镇的建设。房地产的发展拓宽了城镇空,提升了城镇的档次、规模和功能,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房地产的发展促进了城镇空之间结构的调整和扩展,特别是通过城镇土地资源的置换,有效地强化了城镇的功能,扩大了城镇的规模,提升了城镇的档次,改善了环境质量。中小城镇应关注农村移民和城市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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