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仿古建筑的计价处理案例分折

某仿古建筑的计价处理案例分折,第1张

某仿古建筑的计价处理案例分折,第2张

1.问题引出
某工程招标文件的描述包括:“因石材工程图纸未明确表面处理要求,故本次招标要求按以下要求计算”(五项要求),其中第二项要求为:“所有石材工程均按三次劈斧单价准备”。根据这个要求,施工方进行投标报价。
通过对本工程“石材表面处理”的现场考察,发现所用花岗岩石材为“加工成品石”,未按照招标文件中“石材表面处理”的施工工艺要求及相应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br/】施工方认为石材表面光滑,机械加工是企业自身的劳动生产水平,是先进加工分公司的使用,是施工企业施工成本控制的手段,按照“投标报价”进行结算。
2。折叠
“三道劈斧”是一种“制石看面”的手工加工工艺。根据《全国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统一预算定额》的规定,“制石看面”应满足的“加工方法和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破荒即“剥”石。
②一步粗加工,即用锤子和铁錾子对石材表面进行粗略打孔,要求錾子痕迹深浅均匀。
③两步粗化,即在一次凿毛(一次粗化)的基础上,用锤子和铁錾子对石材表面进行精细加工,使表面凹凸逐渐变浅。
④一次劈斧,即用锤子、铁錾子、铁斧将石头表面削平。用铁斧劈好后,使表面光滑平整,斧口痕迹之间的间隙应小于3mm。
⑤二程剁斧在一程剁斧的基础上更加精细,斧口痕迹之间的间隙要小于1mm。
⑥三过劈斧在二过劈斧的基础上,要求平面要有更严格的平整度,斧口痕迹之间的间隙要小于0.5mm.
通过对本工程“石面处理”的现场考察(台地板石、石柱、台地板石、侧塘石、压条石、栏杆、栏板、石扶手、石花、莲花石、石脊、锁口石等)。),完全可以确定使用的花岗岩石材是“加工成品”。
在招标文件的说明中明确“因石材工程图纸未明确表面处理要求,本次招标的要求按以下要求计算”:“所有石材工程单价均按三次剁制”。但是实际施工并没有按照这个要求进行。没有相应的“三次劈斧”的施工操作,这是一系列的手工加工程序。
3。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的结论是:本工程“石工部分”形成的“建筑产品”与按照招标文件“加工工艺及要求”生产的产品相比,具有工艺外观、施工内容、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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