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与控制小条第六章(3)

工程造价与控制小条第六章(3),第1张

工程造价与控制小条第六章(3),第2张

第三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来源:www.examda.com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种类和选择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种类
1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已完成工程的总价,承包商据此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的合同。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承包人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造价的一种合同类型。
3。成本加费用合同
成本加费用合同是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工程的实际成本,并以事先约定的某种方式支付费用的合同类型。
二。施工合同文本主要条款
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有三个附件:附件1为承包人承包工程清单,附件2为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清单,附件3为工程质量保证书。
3。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来源:www.examda.com
(1)施工合同协议书;(二)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或预算。
(二)建造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的工作
发包人应尽一切努力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如征地、拆迁补偿、“三通一平”等。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施工所需的其他文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信息,确定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好施工场地周围的地下管线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及古树名木的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2。承包人的工作
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工作和生活的房屋和设施;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施工噪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书面通知业主。以上三项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提供年度、季度和月度进度计划以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数据。在竣工工程交付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的约定负责竣工工程的成品保护。
3。工程师的产生和权限
工程师包括监理单位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任命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人员。
工程师的职责:
1)工程师任命具体的管理人员。2)工程师发布指令和通知。3)工程师应及时完成职责。4)工程师做出处理决定。
4。项目经理的产生及职责
项目经理由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是承包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经理。他代表承包商负责项目施工的组织和实施。
项目经理的职责:
1)代表承包商向业主提出要求和通知。
2)组织施工。
(三)施工组织设计及工期
3。工期延误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不能提供专用条款约定的开工条件;
(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导致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不可抗力事件;
(6)专用条款约定或工程师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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