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的追诉期,第1张

在现在的企业竞争当中,核心竞争力是一些技术问题以及自己公司的发展方向等等,这些都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如果被泄露的话,泄露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如果有他人通过非法的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的话,也会被追究责任,这在我国刑法当中是有明确规定的。

一、应受刑罚:

1.在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是要被判处刑罚的,最高会面临着七年的有期徒刑,这个惩罚是非常严重的,这是出于对于公司利益的保护和对整个社会经济竞争良好秩序的维持。

2.那么如果被他人侵犯了商业秘密的话,是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的,不过这个起诉有一个时间限制,这是为了保障司法工作机关有效运转,并且维护当事人利益的一种考量,对于任何的诉讼时效都是有规定的,不过对于侵犯商业秘密这种行为是有特殊规定的,有效期限为十年。

二、诉讼时效的规定:

1.在十年的期间之内就可以对他人对自己商业秘密的侵犯来提起诉讼。不过如果超过了这个诉讼时限的话,是不可以再提起诉讼的。对方产生了抗辩权,自己就没有办法胜诉。当然,这个时间的计算也是有分以下两种情况:

2.第一种,如果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一次性的,并且当场完成的话,那么完成的那个时间点就是犯罪之日,在该时间之后推演十年就是诉讼时效截止的日期。在第二种情况之下,该盗窃秘密的过程并不是一次性结束的,而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在持续的。那么对于这种持续性的动作,则从动作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往后推延十年,就是诉讼时效的截止日期。

3.在刑法当中侵犯公司利益的罪名有很多种,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等等,很多。这些罪都是对于公司某项专有权利的侵犯,但是含义是不太一样的,主要区别的点就在于侵犯的客体是什么?商业秘密罪是针对于公司的商业机密来进行侵犯的,而公司可以公开的著作权并不是商业秘密的范围之内。

三、关于数额的规定:

1.所以在生活当中如果需要对其作出判断的话,就主要看该人侵犯的权益客体到底是什么?

2.现在商业秘密也分为大小的不同情况,通常来讲,并不是所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都可以被立案调查的。我国规定,如果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并且造成他人损失的数额达到50万以上的话,是可以立案调查的。或者是虽然没有损害他人的财产到达50万以上但造成他人破产,或者是有其他严重后果的,此时情况就非常严重了,是应当被立案调查的。

以上就是关于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去体情况,包括量刑标准,立案标准以及上诉的时间问题。在企业的竞争关系当中,商业秘密是最为核心的部分,一旦丧失的话,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就是企业陷入非常不好的境地,所以一旦发现有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话,一定要尽早挽回损失并且请求赔偿。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商业秘密的追诉期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