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怎么查法定监护人?
有些比较调皮捣蛋的孩子如果在外面和其他的小孩打架了,或者是不小心在高速公路上以及其他的公共场所走失了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肯定要抓紧时间去联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的。所以第一步就是确认法定监护人的具体信息,那有些民众就比较好奇在我国怎么查法定监护人?
一、在我国怎么查法定监护人?
公安内部都有联网,但不对外,具体住址等只能去所在地派出所查询,一般也需要公检法或律师执介绍信才可以。至于监护人是谁,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当然的监护人,其他人可以向当地基层组织了解。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二、《民法典》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三、什么人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实际上,怎么查法定监护人的这个问题没大家想得多么复杂的,一般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根本都不用查询就应该知道是属于当事人的父母亲的,如果真的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要查询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话,那可以直接到孩子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查询,但是没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公安机关是不可能私自透露公民的个人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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