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还不到一个月所以还有很多的福利他们就不给,假期的工资是不是应该得到,有什么法律依据可寻?
你好,谢志民律师:
你好
我是广州一所私立小学的一名教师,马上就要放假了。这和很多私立学校的教师的情况一样,要么是辞职要么就是被辞退。但这都不是最主要的,进进出出很正常。但大多人都有这样的问题:就是做为老师一个的工次算到几月份,怎么样才算一学年?每个学校的工资都只给到7月份!而我的这里更是离谱!他们还没有放假就让我们这些辞职的老师提前离职,工资就只算到当天,因为还不到一个月所以还有很多的福利他们就不给!假期的工资是不是应该得到?有什么法律依据可寻?有什么方法办法可以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希望能尽快的得到你们的回复!
感谢!
一个无助的群体
应该按照你们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计算。如果约定的是30号离职,那就算是29号让你们离职,也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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