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2008年9月27日到2009年2月20日对方要求我赔偿停车期间的费用,请问这样合理吗?

还有2008年9月27日到2009年2月20日对方要求我赔偿停车期间的费用,请问这样合理吗?,第1张

律师你好!
我是2008年9月27日开了一辆两轮摩托车追尾一辆轿车,当时轿车只是后保掉了一点油漆。交警当场开了事故认定书,对方一直拖到2009年2月20日才叫保险公司人员来定损与修理。定损与修理对方没有通知我到现场,而对方在定损单上说甲乙丙协商同意价钱维修。
还有2008年9月27日到2009年2月20日对方要求我赔偿停车期间的费用请问这样合理吗

位律师回复

你好!对方要求不合理,对方存在过错,此损失不应承担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还有2008年9月27日到2009年2月20日对方要求我赔偿停车期间的费用,请问这样合理吗?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