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付什么责任,第三,因为房主没有给我提供我反租的书面证明,如果反咬我一口,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你好,冷东律师:
我有三个问题需要咨询:
第一,我将房屋已经出兑,是不是他没有权力要求退租。即使存在别的问题当时没说明白,也与我没有任何合同(与房主签的合同,我只是给他一个兑出店收到款的一个条)我算诈骗吗?
第二,在我承租期间,我将房屋的另一个屋转租给别人,房主答应但没有书面证明。在我经营期间答应他与我共用一个门(因我转租出的那屋不对外开门,即没有前门)现在他继续经营,但我出兑的那屋的房户不允许他再走前门。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要付什么责任?
第三,因为房主没有给我提供我反租的书面证明,如果反咬我一口,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谢谢指教!
不算诈骗,房主如果不同意转租,转租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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