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能否对协议该条文反悔,其中有人需要兑现该房产自己的份额可以吗,通过什么途径可以做到?
各位律师:
父母遗留房产一间,无遗嘱。姐弟六人,其中一人(暂称为F)居住,此前六人签过协议一份,当时母亲在生。协议其中一条是:同意F居住到有其他地方居住为止。现在F自己說还是没有其他地方居住。
问题:1、因为母亲在生时签的协议牵涉到母亲的财产,该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现在能否作废?
2、如果该协议还有法律效力,因为牵涉到的是个人财产,其他人能否对协议该条文反悔?其中有人需要兑现该房产自己的份额可以吗?通过什么途径可以做到?
要看一下你们之间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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