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胡小武律师:
星期六下午五点,因公司急需货款采购,我在公司两位男同事的赔同下到工行存款。
当到达银行时,因工行已下班,所以必须在柜员机那里存。那时一位同事没下车,别一位同事赔同我到柜员机后突然说有事要离开,不等我反应过来就马上跑开了,我只好一只人在那里存。
当存完钱后,三个不法份子假装是去存款的人,利用一些手段盗走了我的银行卡,由于银行卡挂失电话提款音占用时间较多,在他们离开的三分钟后我才成功将银行卡挂失。后来查寻,已被取走了9千,转走了3万元,一共损失3万9千多。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当负责赔偿多少?
位律师回复
你不负赔偿责任,这属于刑事案件,而且用人单位有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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