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该合同的无效难道不是由于卖方不配合而导致的么,可以反诉要求对方协助过户么?
你好,黄浪洪律师:
98年,我妈农民户口,进城买了撤村建居房(集体性质),现该块土地村民可以转为居民户口,房子也可以由集体变更为国有,但卖方不予以配合办理变更,并告上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请问这样的合同一定无效么?
但是,该块土地都可以由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性质了,那么该合同的无效难道不是由于卖方不配合而导致的么?可以反诉要求对方协助过户么?
如果买房时你妈妈不是房子所在集体的户口则是无效的,不能要求过户;但你可以提起反诉,要求对方支付你妈妈房产增值部分。(律师365提醒您尊重他人劳动,不要复制他人解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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