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这家公司上班,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违法吗,如果申请仲裁,找什么部门解决,需要哪些证明或依据?

我还在这家公司上班,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违法吗,如果申请仲裁,找什么部门解决,需要哪些证明或依据?,第1张

你好,陈磊律师:
我是2008年11月上旬进的一家公司,原来人事主管和我谈好:试用期2个月,2个月后调薪。到2009年大概是3月初,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试用期延长到六个月,2个月后会调薪,因为考虑到金融危机,我也答应了,但到5月份工资一分未加,也未签转正合同。我自11月至4月一共领了6次工资,3月份工资条中扣社会保险金,4月份发社会保险卡,5月初发下医疗保险证。
我目前是责任制,5天8小时工作制,平时加班没有加班费,周末10元/小时。目前这家公司规定:有些管理人员未满试用期平时没有加班费。
到目前5月20日,我的正式合同一直没有签。我还在这家公司上班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违法吗如果申请仲裁,找什么部门解决,需要哪些证明或依据,谢谢!

位律师回复

公司应当在你上班后第二天就要签订合同,现在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就是说再支付11月到现在的工资,你可以申请仲裁,只要提供社保卡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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