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盼各位律师指教,究竟公司这种做法是不是属于非法裁员,如果是我们下一步应该怎样做?
各位律师,您们好!
今天我们公司正式开始裁人,即时通知即时走,总共要裁二百七十多人,公司裁人的理由是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补偿标准是N个月工资(过去一年总收入的平均)再加一个月代通知金(就是上个月的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和其他补贴)。如果愿意立即签的员工公司补偿800元,现在员工意见主要是1公司没有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2本地分公司过去几个月还没有出现亏损(现公司将本地分公司与香港分公司一起计算就处于亏损)3出现亏损并没有等采取一些降低生产成本措施和CUT掉营运成本(本地分公司整个管理层在二月份还外出旅游开会),也不属于连续六个月依然亏损才裁员,4;某些职位人还没有走就已经在前程无忧改个名称进行招聘(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一样)。所以员工就认为公司的裁员是非法裁员。急盼各位律师指教,究竟公司这种做法是不是属于非法裁员。如果是我们下一步应该怎样做?谢谢!
是否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不是非法),一是应看公司是否有正当的理由;二是应征求工会的意见,向职工说明情况;三是要向当地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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