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就不给了,请问,我该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有什么电话可以咨询的?
各位律师:
您好!我原来是在珠海某个公司工作的,去年被指派到湖南工作。在工作中,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住院做了手术,也去了一笔费用。今年还得做手术把钢板取出来,这有时一笔费用。在湖南的时候是公司帮垫付的。现在取钢板的费用,公司就不给了。请问,我该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有什么电话可以咨询的?是珠海的咨询。谢谢!
首先需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年内),确认为工伤后,申请劳动仲裁,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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