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要求校方以书面的形式写下承诺,学生家长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律依据?
你好,简斯林律师:
在正常的校内篮球比赛,二位大学生在比赛过程中打架,其中一位致另一位受伤,经医院诊疗后的结论为:轻微脑振荡。校方按工作程序和相关的规定,给予打人的学生相应的纪律处分。但受伤方学生家长称,脑振荡存在可能存在的后遗症,要求校方承担可能存在的和发生的后遗症的责任,并要求校方以书面的形式写下承诺。学生家长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律依据?
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在比赛中打架主要看校方是否存在过错,有索赔要求的主要向对方的伤人的学生方主张,记得给我加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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