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想申请劳动保护,追讨拖欠加班费请问这种情况对于我们外来务工人员该如何申请援助及办理?
你好,吴芳律师:
05年10月进入公司,在物业管理处任社区事务管理员一职至今。实行轮休制,每周休息一天,每个月轮流值夜班(每班三小时)。平均每周正常工作时间42小时;每周平均值夜班时间为3.5小时。至今没有加班费!
另外,国家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不是按照劳动法支付,例如:春节加班只是前三天有加班工资,后面四天没有加班工资!
如今公司为了规避劳资纠纷风险,叫员工签订补充协议,意思就是让员工承认企业不拖欠员工加班费!如若不签订,则自然存在某种威胁。
因此,我想申请劳动保护,追讨拖欠加班费请问这种情况对于我们外来务工人员该如何申请援助及办理!
盼回复,谢谢!
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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