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优质道路优先通行权”这一说法,有的话,机动车驾驶员又承担多少责任?
你好,沈明律师:
机动车从南向北,人力三轮车从西向东。南北路是新建一级公路,东西路是原先乡镇公路。
机动车正常驾驶,人力三轮车从人行横道通过,此路段没有交通信号灯,现场没有机动车的刹车痕迹,机动车左前杠撞上三轮车的中间座垫位置,致使三轮车骑车人脑干受损。请问此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有没有“优质道路优先通行权”这一说法,有的话,机动车驾驶员又承担多少责任?谢谢。
从你表达的情况看,机动车司机有一定的责任。但是责任有多大?应当由交警部门经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后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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