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等到5月14日我就可以走人了,他还是不批准我难道还要一直等到他招到人了再走吗?
你好,吴芳律师:
我是1月19日入职上班,试用期为3个月。签了合同。
4月14日我交了辞职申请书,但是一直没有说批还是不批。
主管说我过了试用期,必须等一个月以后。
目前为止我只填写了培训总结和试用期评估两张表。没有拿到正式的一式三联的单据。
而且,他这里还没有招到人,要我等他招到人了,我交接好了再走。
我的疑问是1。如果我没有过试用期,到今天4月23日止我已经提前3天书面通知了,应该随时可以走吗?他不批准也可以吗?
2。如果照他说的我已经过了试用期,是不是等到5月14日我就可以走人了,他还是不批准我难道还要一直等到他招到人了再走吗?
应该没有过试用期,可要求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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