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不交违约金,毕业时签订的就业协议可以限制我考研吗,单位要求的违约金合法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护士,于2008年毕业后在济南某医院工作,今年参加了研究生考试,想继续读研。但是单位要求我赔偿10000元违约金,否则就无法完成研究生提档。毕业时我和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并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的规定是在三年内离开单位需要赔偿违约金10000元,按协议规定工作满一年方可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现在我考上了研究生,如果我提前三个月写辞职报告,可不可以不交违约金?毕业时签订的就业协议可以限制我考研吗?单位要求的违约金合法吗?
谢谢您的解答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及招聘费用,且按已工作的年限相应折算,超出部分应属无效,可拒绝支付。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