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10天的年假,如果年假没有休给裁了,那这十天假期公司应该不应按实际工资补偿呢?
你好,李永建律师:
公司最近又要裁员,上次裁员中,同事就因为赔偿工资是否按税前来补给和公司争论。请问现在劳动法有规定吗?是否因经融危机,裁员补偿金免税,也就是补偿的工资按税前来补给?我是2007年4月18号进公司的。2008年四月又签了一次2年的合同,合同到期是2010年3月17日。我们公司裁员一般是上午通知,下午走人。请问如果在4月18之前被裁的话,按劳动法,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金。如果是4月18以后了,是不是就可以多拿半个月的赔偿金。另外公司每满一年,会有10天的年假,如果年假没有休给裁了,那这十天假期公司应该不应按实际工资补偿呢?
计算裁员经济补偿金,工资应按税前计算。裁员需要具备法定的事由和程序,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可要求双倍赔偿。年休假未休,应支付300%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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