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们和孩子以20%、40%、80%的补贴,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如果在提起诉讼,应该怎么做?
你好,杨贤律师:
我是塘沽区一个农村的女子,15年前与从河北来津当兵的一士兵结婚,五年后,丈夫的户口也转到这里。去年国家征用我们村的土地,给村里发放补贴。开始,村里说我们是嫁出去的,不给我们补贴,而且我们的孩子也没有。像我们这样的有50多位。为此我们去了塘沽区第二人民法院,法院判给我们享受同等待遇。但是,村里村民又向天津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结果判了农民自制。经过村委代表决定,给我们和孩子以20%、40%、80%的补贴。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如果在提起诉讼,应该怎么做?
如是终审判决,你们只能提起再审。北京刘永斌律师:13910531168QQ:90583782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甲10号赢嘉中心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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