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继续找他们讨说法,至今为止,矿业公司没有对此事作出任何答复,请问律师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丈夫曾宪志是首钢矿业公司修建二队工人,1990年6月18日下午下班时发生车祸,当场死亡。经交警队调查肇事责任100%是车主,车主已依照市法院判决给予赔偿。出事后,修建二队的主要领导说让我顶工入厂,生活就有了保障,我们就同意了。但后来又说我顶不了了,也没说是什么原因。后来几经交涉也没解决。这十几年中,公司领导换了好几回,我也继续找他们讨说法,至今为止,矿业公司没有对此事作出任何答复。请问律师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位律师回复要求公司承担工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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