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也履行了村义务如保险,计划生育,投票选举等)请问我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各位律师:
我是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一名农村妇女,2005年结婚出嫁时,其户口未迁出,随后在娘家分户建房居住至今。今年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时却没有我(我名下有责任田,平时也履行了村义务如保险。计划生育。投票选举等)请问我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请大家帮忙。谢谢拜托!
按照法律规定,你有获得补偿款的权利!合肥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帮助,欢迎您的来电咨询,我会给你做详细解答的,电话13955159480,qq466094123,孔维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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