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单位为其报销医药费,请问,借款人应如何要回钱,是应从其本人要,还是从其爱人或其父母亲要?
各位律师:
精神病人在未发病前(完全行为能力人时)向他人借钱并书写了借条。目前,该精神病人的父母亲均承认知道借钱一事,而且,该人在未发病时仍上班且按月领取工资,并且单位为其报销医药费。请问,借款人应如何要回钱?是应从其本人要?还是从其爱人或其父母亲要?
债务人仍为该精神病人,债务并不因债务人的智力而发生转移。
各位律师:
精神病人在未发病前(完全行为能力人时)向他人借钱并书写了借条。目前,该精神病人的父母亲均承认知道借钱一事,而且,该人在未发病时仍上班且按月领取工资,并且单位为其报销医药费。请问,借款人应如何要回钱?是应从其本人要?还是从其爱人或其父母亲要?
债务人仍为该精神病人,债务并不因债务人的智力而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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