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点就是我在公司的处罚同意书上签字了,这样是不是就不可以再起诉公司了?

还有一点就是我在公司的处罚同意书上签字了,这样是不是就不可以再起诉公司了?,第1张

各位律师:
根据公司的规定,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扣除绩效分12分。连续旷工10天以上扣除绩效12分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其它地方又有规定十二个月内扣满12分就解除劳动合同)。我有连续6天没有上班,也没有请假,现在公司把我开除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请问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可以,怎么算呢? 我是07年8月进厂,到08年8月又续签了5年的合同。
注;扣绩效分的来源于:公司员工管理条例处罚措施表(其实就是两张纸,放在每个部门组长的文件夹里或看板上,不是合同,也不是什么正式文件,不知道员工手册上面有没有,因为我没有发员工手册。)请问这样的文件有法律效应吗?
上面主要是对违纪员工的处罚标准,每违纪一次扣除3--12分不等,员工在12个月内扣完12分就要走人!
我想问一下这一条″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扣除绩效分12分。连续旷工10天以上扣除绩效12分并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有矛盾吗?5天和10天都是扣12分,唯一的区别就是解除不解除合同,可是现在却因为我旷工6天扣了12分而被开除了!
还有一点就是我在公司的处罚同意书上签字了这样是不是就不可以再起诉公司了

位律师回复

如果相关规则已合法有效的告知你,那开除就合理,没有补偿。如果没告知你,就无效,你可仲裁。如有疑难可就近电话联系13771954614苏州律师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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