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是,职工与子公司重签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补偿,为了规避此种情况发生,如何操作好?
各位律师:
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发起人,将主业创立股份公司,集团占股本85%,行为是否为分立行为,集团内部分公司改为全资子公司是否为分立?如不是,职工与子公司重签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补偿,为了规避此种情况发生,如何操作好?
不需要补偿的。
各位律师:
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发起人,将主业创立股份公司,集团占股本85%,行为是否为分立行为,集团内部分公司改为全资子公司是否为分立?如不是,职工与子公司重签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补偿,为了规避此种情况发生,如何操作好?
不需要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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