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这样做正确吗,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各位律师:
你好,我的问题可能比较复杂,陈述如下:
我舅舅去年12月向原告王某借支10000元,通过王某担保向竺某借支20000元,合计借款3万元整。
我舅交通事故去世了,原告王某将我舅的父母亲,妻子,儿子告上了法庭。
法院现在的判决书是这样的:由王某担保的竺某的借支款由王某代为支付了,情况属实故转为王某的债权了,需偿还三万元给王某;被告中的妻子属于非合法的(未登记过),对于债务不承担,由我舅的父母亲及儿子承担。债务从我舅的遗产范围中支付。
现在情况是,去法院办理我舅的交通事故赔偿金的时候法院要将这三万元债务直接扣除。
请问,法院这样做正确吗?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急盼回复!
法院做饭正确。应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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