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的原单位最后一次福利分房中却以我未婚为由,剥夺了我的住房权,请问,如何捍卫我的权利?

在2007年的原单位最后一次福利分房中却以我未婚为由,剥夺了我的住房权,请问,如何捍卫我的权利?,第1张

你好,沈明律师:
98年参加工作的我。任职于企业学校。2004年被剥离到地方政府。按协议,剥离后福利分房由原单位解决。在2007年的原单位最后一次福利分房中却以我未婚为由剥夺了我的住房权请问,如何捍卫我的权利?

位律师回复

你无法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法院对此类案件是不受理的,你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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