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以你的工作年限补缴部分会比较多,这部分都会从最终的结算工资中扣除,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所以以你的工作年限补缴部分会比较多,这部分都会从最终的结算工资中扣除,请问这样是否合理?,第1张

你好,王轶律师!
  合同期内公司告知在节后解聘,公司补偿一月工资,但不是按自己的实际工资算的,在我提出劳动法时时公司这样答复:
2007年3月26日入职不满2年,所以赔偿1个月工资。工资本来就是不到2000,其余是外包员工的差费和补助费(签合同时因公司提出避税,所以没有写明工资,但当初谈的每月发的就只基本工资,公司所有外包员工都是这样),此工资表是在相关部门备了案的。根据劳动法赔偿金的工资是不含差费的。
即便通过劳动仲裁认为你的工资超过2000,那超过2000的部分是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的性质决定那是由个人承担,公司代扣,所以以你的工作年限补缴部分会比较多这部分都会从最终的结算工资中扣除请问这样是否合理如果是劳动仲裁认为工资超过2000,(如果前期没交)是否补缴个人所得税。
谢谢!

位律师回复

就算扣缴个税数量也比较小。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所以以你的工作年限补缴部分会比较多,这部分都会从最终的结算工资中扣除,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