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给我零花钱) 2、如果我要起诉,到什么地方法院去起诉呢?
我的丈夫是江苏人,是独生子女。2005年我俩在恩施新塘拿了结婚证,现在在北京和公公婆婆一起做生意。收入都是父母掌握。也没有分家,有一个两岁的女儿,现在我想离婚,自己把孩子带着,但丈夫不愿意给孩子抚养费,还说他自己没有钱,(因为钱都是他父母拿到滴)公婆说是我们年轻人自己的事情,他们不管。我想请家乡的律师朋友们帮我出个主意,
1、如果我要孩子,公婆的钱能不能要些来做孩子的抚养费?我有没有权利要他们支付我3年在他家帮他们做事的工资?(因为3年来他们只管我的吃住,很少给我零花钱)
2、如果我要起诉,到什么地方法院去起诉呢?
希望家乡的律师能尽快帮帮我。我在此先谢过了!
只要你能证明收入是你们两的,不管在谁的手里,他都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如果你在北京居住了1年以上就可以在北京起诉或者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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