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是一样,请问在这期间解除或者到期终止两者的经济赔偿怎么赔,如果中途公司破产又怎么赔?
各位律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满十年了,08年6月1日公司要求我在签五年固定合同,我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公司说是一样,请问在这期间解除或者到期终止两者的经济赔偿怎么赔?如果中途公司破产又怎么赔?特急
不是赔偿。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终止的,自2008年1月1日起,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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